六月本是欢快的季节,却成为中国基层法院的劫日:
6月1日上午,一位邮政局保安队长开着工作车驶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闯入一会议室,掏出手枪和冲锋枪,对着法官们从容地点射并扫射,三死数伤,之后饮弹自尽。事件发生后,网络上一片叫好声:杀得好啊!
一周之后,6月8日上午,广西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法院在梧州市新兴二路龙山里54号,准备依法执行陈宏生买卖货款纠纷案时,被执行人突然从楼上连续泼下硫酸,致使法院院长廖克东等六人被烧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事件发生后,网上又是一片欢呼:泼得好啊!
事件反映了民众对法院的可怕对立与怨恨。
从上世纪90年代到今天,中国的司法改革已近二十年,司法机关在民众心中的形象却愈来愈恶。虽然司法改革的口号调子和动作形象与人民愈来愈亲:“尊重人民群众的感觉”,“司法为民”,大接访,大调解,但回馈的却是子弹和硫酸,改革的实效令人失望,为什么?
一、在宏观背景上,司法改革没有置于最重要的国家战略的位置上;
过去十年是中国发展的十年,也是中国“失去的十年”。一方面,中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大国的气象也在显现;另一方面,国家的政治与社会治理制度却无丝毫变革,严重滞后,并潜在重重危机,尤其是司法改革,步伐局促而蹒跚。
司法制度以及其他政治与社会治理制度是比人民币升值和房地产泡沫还要重要的问题,因为后者的危机是显现的、可控的,而前者的危机是潜伏的长期的,一旦蔓延却是毁灭性的,并且难以逆转。但是,从中央领导的职权分工看,司法改革显然没有置于最重要的国家战略的位置上。司法改革被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所裹挟,重点落在如何平息当下动荡的社会矛盾,而不是长治久安的战略。
二、在当前司法改革的具体思路与策略中,“如何建设司法威信”这一最核心的问题已被忽略。
司法改革的灵魂在于建立司法威信。历史上,有生命力的审判制度都有威信的来源,即使是中世纪的荒诞的“神判”,也是具有威信的,它通过宗教仪式令古人信服,所以,持续数百年。
对于法院,司法威信是最重要的资产,民众信服是法院的生命所系,中国法院当前的病症就在于威信的破产。不夸张的地说,在某些腐败严重的法院,如果裁决结果通过古代“神判”决定,可能要比法官裁决让当事人信服,因为当事人宁愿信服神秘的运气,而不信服腐败的法官。
要建立司法威信,首先要保障司法独立。但是,长期以来,高层决策者视司法独立为洪水猛兽。其实,退一步说,司法独立即使不完全照办西方国家模式,仅仅作为一种司法改革的策略,司法独立也可以暂时绕过而不触犯政治红线,党中央领导下的垂直的“司法独立”模式依然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可以尝试。
当前,由于制度架构,基层法院不仅无法超越地方的利益生态,甚至身陷其中,法官审案必然受其掣肘,使得法律裁决过程政治化、复杂化,当事人疑窦难消,矛盾重重,效率低下。
针对这种状况,中央政府可以建构自上而下的垂直的法院系统,使基层法院超越地方的利益生态,并将维护社会稳定的行政功能从法院剥离出去,给法院减负,使法院成为一个纯粹的独立的裁决机构,同时,加强法官的专业化和精英化建设,保障司法威信和效率。这也符合法治发达国家经过数百年试验的而公认的经验。
遗憾的是,当前的司法改革并不着力在宏观和长远的制度层面上建设司法威信,而是狭隘地关注于微观层面的司法技术,提倡能动司法,大接访和大调解,虽有一定的紧迫性,但未击中肯綮,淹没了关键。
三、当前的司法改革将把基层法院办成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法院规模不断扩大,利用人海战术,依靠苦口婆心与威逼势压两项技能,开展能动司法,去堵日益严重的中国社会矛盾的枪眼,基层法院将涌现出一批批在第一线牺牲的黄继光和董存瑞,永州枪杀法官案与梧州盐酸袭击法官案就是征兆。
可以说,处在风口浪尖的基层法官是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领取低廉的薪水,承担繁重的劳动,面临尖锐的矛盾。他们处在权力链的末端,却直接承受民众关于权力腐败的全部怨恨。中国的基层法官的生存状态是超乎想象的恶劣,他们被“民工化”了,他们是穿着法袍的民工。
当基层法官的风险增加,基层法院将面临人才流失的危机。虽然铁饭碗和一定的社会权力的诱惑,以及对腐败利益的预期,仍然会吸引大批青年进入基层法院,但从长远看,失血是必然的,那时,基层法院无法吸引优秀人才,司法威信的建立更加困难,司法改革必将陷入恶性循环,逼入死局。
四、司法改革的歧路与其背后空洞的理论密切相关,当前的司法改革理论依然停留在战争年代与运动年代的政治遗产上,如群众路线和人民司法等。在现代社会,人民的概念实质上已经空泛化,因为都是人民,是非曲折必须通过严谨而专业的规则与程序予以甄别,而非群众路线。在司法改革中,仅仅高喊“人民至上”的口号,在黑幕中必然以贿金来识别谁是“人民”,必然离人民愈远。
法律规则的成熟、专业、统一和稳定是司法审判的生命,而所谓群众路线和人民司法的口号,在当下的司法改革中,更多的是一种形象工程,“重政治口号,轻精密制度”,突显了司法改革背后的理论蕴涵与实践能力的苍白和虚弱,它将延误中国的司法改革进程。
民怨已经形成,民怨需要出口,民众对司法判决缺乏出自内心的服从和尊重,所以,判决送达之日往往是上访的开始,或者暴力复仇的序幕。司法裁决不仅没有平息纠纷,反而是更严重的社会怨恨和冲突的起源。
当前的司法改革堵不住司法威信的破裂,而破裂的司法威信则如同墨西哥湾深海里的漏油口,污染中国社会的生态,秽油终将大面积浮出海面。
如果中国的司法改革依然如旧地涂脂抹粉,而不触及根本,发生在永州和梧州基层法院的类似事件将一而再地上演,正如屠童事件被连续复制。
中国的基层法院正承受着中国社会在特殊时期的特殊重压。
别哭!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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