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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在鸟巢国家体育场上空腾起的绚丽焰火照亮北京城,一座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如梦如幻地展现在世人眼前;四年后,一场暴雨却将北京城打回原形,水漫帝都,街道如泽。

全社会在质疑北京市政府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但是,政府在一系列的质问前,要么是沉默,要么是弱智化的辩解。

质问一:为什么在雨灾来临之前政府不通过手机短信向市民发出警告?

在危机管理的教科书中,一个重要的口号就是——“当所有的方式失效时,发个短信吧!”据《纽约时报》的调研,在危机管理中,有一项科技在96%的时间内都有效,这就是短信。即使在2004年海啸席卷斯里兰卡、印度尼西亚时,预警短信也在正常运作,但北京没有。

北京市气象局的答复是:“手机预警信息发送尚有技术障碍”。此言令人费解,中国政府有能力对公民手机短信中的敏感词进行广泛复杂持续的监控,却无能力向公民发送灾害预警短信,这显然是对中国电信技术的侮辱。

质问二:为什么不对下凹式立交桥采取公共安全防护措施?

雨灾中特别惊悚的一幕是:广渠门桥下,车陷浊水中的男士,呼救无应,绝望恐惧,在黑暗与窒息中渐渐死去,让全北京人颤栗。

其实,广渠门桥悲剧是可以预见和避免的。北京市区有90余座下凹式立交桥,早有严重积水的先例,并且载入2012年修订的《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2004年“7.10”城区暴雨,造成西部环路多处积水,莲花桥水深1.7米。2011年“6.23”城区特大暴雨,全市共有29处桥区或道路出现积滞水”。政府应当预见到广渠门桥悲剧发生的可能性,每座桥下派一名安保人员巡视,即可拯救生命。

不知广渠门桥下那位罹难者临终前是否怨恨车窗外的政府?

质问三:为什么不及时公布死亡人数?

在7月25日晚召开的灾情新闻发布会上,政府发言人对死亡人数避而不谈。官方公布的死亡人数一直停留在7月22日的数据“37人”上,与民众耳闻目睹的伤亡相差甚大。舆论汹汹之下,第二天才更新死亡人数。北京市政府答复十分艺术:“因灾死亡信息将适时公布”。“适时公布”是一个新词,却无法律依据。

关于灾情披露,即使《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也明确规定:“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告,及时、准确报道防汛突发事件信息”。

其实,“适时发布”的政治蕴义十分丰富。对于政府,灾后应对可能比灾前预防复杂,前者是对付人,后者对付大自然。特别是死亡人数更是政府的命门,关系事件性质、责任大小、谁的责任,因此,死亡人数的形成注定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学加法问题,涉及复杂的政治因素,所以,发布就不可能及时,而只是“适时”。例如,在十渡和野山坡一带部分死者,是从上游河北飘至下游北京,是算河北的?还是北京的?数字的最终出炉,显然需要一个甄别与加工的过程。

质问四:为什么北京的城市排水系统在雨灾中失效?

一场暴雨让光鲜的北京露出了她丑陋的屁股,城市排水系统在雨灾中完全失效。北京市排水集团解释:北京城市排水系统建于上世纪,沿用前苏联模式。其实,在北京的城市建设方面,政府的投入是一个天文数字,所以,民众在问:为什么千亿元的城市建设投资用于“面子工程”,而不用于“民生工程”?答案在背后的政治体制,是中国的政治体制决定了政府的投资体制与效率,决定了落后的北京地下排水系统。

雨灾暴露北京城市建设的诸多具体问题,其实,背后还有更深刻的矛盾和危机隐藏在雨夜中,需要揭示。

紧急灾难的处理是现在和将来政府面临的最大挑战,它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现代政府体制。1974年美国通过《斯坦福减灾和危机处理法案》,是世界最早的灾害危机处理的专门法案,1979年卡特总统下令合并与灾害处理有关的100多个部门,成立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FEMA),现有3000多人,逐步形成一个集中统一正规的灾害应急处理体系。

我国于2007年11月1日施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设立应急办,地方政府则在政府值班室设立应急办,标志我国以“一案三制”为核心的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但是,实践中,政府的应急办主要承担信息的接报,上传下达,缺乏专业人士,对比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十分薄弱。

此外,由于政治背景的不同,中国在灾害处理方面还存在更为严重的困境。

中国政府的危机处理负担比美国政府更为繁重,因为它将在很长时间内,面临双重危机的挑战,即社会政治危机和自然灾害危机。目前政府将两者置于统一体制和机构中处理,《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就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全部纳入突发事件的范畴中。该模式有其必然性,但危害不容忽视。

首先,维稳的政治任务压倒一切,将过度耗竭政府资源,严重挤压政府在自然灾害危机处理上的投入。对比可以发现,政府在应对群体事件上,得心应手,立竿见影,通常是将危机扼杀在萌芽中;但在应对自然灾害上,则反映迟钝,昏昏聩聩,通常是让将萌芽成长为危机。

虽然在形式上,政府对自然灾害预防也做足文章,如洋洋洒洒数万言的《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预案是在北京暴雨来临前两天颁布的,可谓高度重视,但实战却是另一派景象:汛情严重,道路积水深度已达到100cm以上,却不发布红色汛情预警;房山区京港澳高速出京方向南岗洼铁路桥下路段,积水路段长达900米,积水最深处达6米,平均积水约4米,淹没80余辆车,管理部门无任何预警,也不关闭高速公路。所谓“应急”,是看领导急不急,而非民众;所谓应急预案实为“应付”预案。

其次,维稳模式将深度影响自然灾害危机的应对策略。虽然在舆论的监督下,政府已难以对自然灾害中进行赤裸裸的新闻封锁,但变相的新闻封锁无处不在,如所谓的“死亡信息将适时公布”等伎俩。台湾学者还曾对比两岸灾害应急模式,差异之一就是,台湾许多大型民间组织取代政府成为救灾第一线的服务者,如慈济会、佛光山等,而在大陆,维稳活动加剧政府对社会的管制,民间组织萎缩,无法形成社会多元防灾参与体系。虽然在北京暴雨中,有壹基金救援队、望京车队温暖人心,但路还很长。

中国保持着世界史上最严重的洪灾记录,那是1931年的大洪水,300多万人死亡。2012年7月,北京创造一项纪录:一座现代化城市应对暴雨的最失败的记录,这是一场人祸,应当问责北京雨灾。

  载《新世纪》周刊2012年第30期(7月30日) 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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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涌

王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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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财新传媒法学咨询委员会委员 email:  yongw@c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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