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的裂痕正日渐严重,不断蔓延。在政治层面上,有官与民的矛盾,每年引发数万起群体事件;在社会层面上,有医与患的矛盾,患者弑医,血案连发;在经济层面上,有生产商与消费者的矛盾,毒奶粉和毒胶囊禁而不绝,底线尽失;在家庭层面上,每年200万对夫妻离婚,亲人反目成仇,家庭悲剧层出不穷;在道德层面上,更有小悦悦事件,良知泯灭,震惊世人。我们处在一个分裂的社会之中:人与人之间冷漠无情,阶层与阶层之间隔阂日深;社会正在流失的是公正、信任和安全,增加的却是对抗、仇恨和危险。
按照社会学的理论,从传统社会演进到现代社会,社会裂痕必然出现,正如涂尔干(Emile Durkheim)所言:“社会失范(anomie)是由于传统社会中的机械团结解体,而现代社会的有机团结尚未建立而导致的”。但是,中国社会的失范与分裂显然有其更特殊更深刻的原因,它不应归因于中国人的素质,而应当归因于制度的困局。经济体制改革的偏失、社会体制改革的滞后、司法体制改革的失效引发并加深了社会的裂痕。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结果是:国企垄断和有限市场经济的集合体,它是最初“摸着石头过河”时所未曾预料的,可以说, 国企垄断和有限市场经济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收获的“两块大石头”。追溯历史,这一转型发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中央财政危机,中央在经历可怕的财政危机后,对财政危机的恐惧极大地影响了之后的一系列经济改革政策,主要是中央与地方税制分立和国有企业垄断地位的形成,并在近十年中不断强化和成熟。虽然它们保障了中央政府的财政安全,但是,事后观之,这是一只潘多拉的盒子,它成为中国社会乱象的深层经济根源:税制分立使得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引发野蛮的拆迁暴行,国企垄断则为权力和经济利益提供隐蔽的交易平台,严重破坏社会的分配机制。民间经济资源逐渐枯竭,政府投资成为经济驱动的主要模式,权力寻租必然广泛滋生。特权利益集团和民众的贫困化根由于此,社会裂痕的两大对立阵营就是这般被制造出来的。
更为可怕的是,国企垄断和有限市场经济的集合体已成为一个稳固的均衡状态,政权依赖它,官僚依赖它,甚至GDF的增长率也依赖它,它不可能被轻易打破。
经济体制虽是社会裂痕的根源,但是,社会体制可以一定程度纠正经济体制的偏失,维护社会的团结,但是,遗憾的是,在过去的十年中,各类重要的社会体制改革,包括医疗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全部停滞不前,未见大手笔。主要原因仍然在于,国家试图控制社会资源,而源自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体制模式与此暗合,所以,政府无决心、无魄力、无动力展开各项社会体制改革。落后的社会体制严重破坏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在经济体制的恶果上,雪上加霜,扩大社会裂痕,如医患之间的血腥矛盾背后的医疗体制就是典型。
司法体制本是维护社会公平与信任的最后屏障,但司法改革显然没有被置于最重要的国家战略的位置上。司法改革的灵魂在于建立司法威信,但司法改革被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所裹挟,重点落在如何平息当下动荡的社会矛盾,而不是长治久安的战略。长期以来,高层决策者视司法独立为洪水猛兽,法院无法超越地方的利益生态,身陷其中,使得法律裁决过程政治化、复杂化,矛盾丛生,效率低下,成为中国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区。其实,作为一种司法改革的策略,司法的相对独立,即中央政府领导下的垂直的“政与法相对分离”模式,正如当年的“政企分离”改革一样,完全可以尝试。司法系统与地方政府相对分离,培育和提升司法权威,是缓解社会冲突的有效途径,于国、于民、于党,皆有利。
相对于八十年代的改革,国家的政治资源过度耗费在维稳中,而不是改革,所以,今日的改革已经没有那时的激情,没有那时的锐气,没有那时的权威,没有那时的真诚,或许,应该说,我们甚至都找不到改革者了,因为这是财富增长和争夺财富的时代,社会精英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财富的争夺中,而非社会的建设中。
今天,我们更需要改革,改革是弥合社会裂痕的唯一的出路。改革者应当整合政治资源,以改革凝聚民心,以改革激发士气,以改革更新气象,以改革拯救社会。 (王涌)
载《东方早报》201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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